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青年》 >未按时偿还借款 应额外加付利息

未按时偿还借款 应额外加付利息

         

摘要

问:2年前,孙某向我借钱,由于是不错的朋友,所以当时只是约定6个月还清本金,没有约定利息。直到今日,孙某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前不久,我找到孙某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孙某却说,我们当初并没约定利息,所以他不会加付利息给我。现在我想起诉孙某。请问,在要回本金的同时,我是否可以要求孙某付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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