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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民事诉讼侵权之研究

         

摘要

恶意诉讼并非一种新现象,其不仅有损司法权威、有碍司法公正,而且侵害了他人合法利益.早在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时公布的民法典草案没有对恶意诉讼作出规定,但是在起草的过程中一度将其作为一种侵权类型进行了规定.2009年12月26日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也并没有对恶意诉讼作出规定.我国学界对恶意诉讼的界定至今也没有达成相对一致的看法.我国目前恶意诉讼侵权的立法主要是在程序法层面上,实体法层面的立法主要来自知识产权法领域.而国外对恶意诉讼问题的研究和规制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然而相比起来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理论研究都有较大差距.因此,我国应当尽早建立恶意诉讼侵权责任制度,以有效惩戒和遏制恶意诉讼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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