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生产力研究》 >“知假买假消费者”的法律规制新探——从立法论和解释论的双重视角分析

“知假买假消费者”的法律规制新探——从立法论和解释论的双重视角分析

         

摘要

解决知假买假者的法律适用这一难题需要寻求研究方法方面的突破.从立法论的角度看,在特定的国情环境中,对知假买假者可以相机采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予以保护,但这要以按照经济法的思维修改消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前提;在为法官的法律解释权力设定边界后,从严格解释论的角度进行分析,知假买假者不属于消法中的消费者,不应受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保护,但“知假买假”者完全可以不炫耀自己“知假”买假的事实,在法庭上对“知假”事实应由主张者即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