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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器官获取组织器官捐献伦理审查实践思考

     

摘要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20世纪生命医学科学的重大进展,挽救了众多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生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随着原国家卫生部2010年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Chinese Organ Donation after Citizen's Death,CODCD)试点工作,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展,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8月出台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要求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的获取和分配由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OPO)按照相关规定实施,OPO正式进入了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的历史舞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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