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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 伦理审查·广东共识(2014)

         

摘要

一、伦理委员会的组成 1.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规章要求,应有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人员,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同时考虑不同学科和部门、年龄和性别分布等因素,以及还应有代表社区利益的非专业人士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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