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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后农药登记费取消

         

摘要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其中,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2项,农业方面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其中涉及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包括:农药登记费,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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