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兽药
进口兽药的相关文献在2003年到2022年内共计166篇,主要集中在畜牧、动物医学、狩猎、蚕、蜂、工业经济、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6篇、专利文献6781篇;相关期刊41种,包括四川畜牧兽医、中国动物保健、中国饲料等;
进口兽药的相关文献由32位作者贡献,包括无1、农业农村部、温家宝等。
进口兽药
-研究学者
- 无1
- 农业农村部
- 温家宝
- 侯辉
- 农业农村部1
- 农业部畜牧兽医局
- 刘凤华
- 周红霞
- 张要京
- 戴峰
- 朱减保
- 李华岑
- 李昌主
- 李江华
- 李秋梅
- 杜江
- 杨光
- 杨平
- 杨松沛
- 梁久梅
- 梁先明
- 沈静文
- 河南日报1
- 盛圆贤
- 臧合英
- 葛燕峰
- 许世香
- 许剑
- 郭桂芳
- 郭筱华
- 陶宏
- 高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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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法国生产厂等2家公司生产的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1010株)等2种制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新核发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生效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2种制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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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夸克英国有限公司生产的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工艺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利拉伐公司美国生产厂生产的乳酸溶液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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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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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有关要求,实现进口兽药通关单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受理,方便申请人“一站式”办理业务,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口兽药通关单核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核发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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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生产的非泼罗尼吡丙醚滴剂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英特威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呼肠孤病毒活疫苗(1133株)、美国法玛威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P株)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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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硕腾公司美国查理斯堡生产厂等3家公司生产的猪伪狂犬病活疫苗(BarthaK61株)等4种兽用生物制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新核发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生效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4种制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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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修订了《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现予发布,自2022年2月1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369号》同时废止。兽药进口单位进口兽药时,应向农业农村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进口兽药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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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英特威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鸡马立克氏病活疫苗(CVI988株)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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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丹麦Pharmacosmos A/S公司生产的右旋糖酐铁注射液在我国再注册及变更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工艺规程,自新核发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生效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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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生产的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工艺规程,自新核发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生效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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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法国威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托芬那酸片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工艺规程,自新核发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生效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