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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生效裁判检察监督案件中的程序性问题审查和实体处理——以李某与某县政府及第三人王某土地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为例

         

摘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利用价值充分体现出来。由此,一些时间久远、权属不清、界线不明的土地行政争议纠纷逐渐增多,此类案件从实体处理上论证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难度较大,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突出。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程序方面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定诉讼主体资格及起诉期限问题;实体方面应坚持依法精准监督、运用多种方式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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