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党的生活(江苏)》 >淮安:着力提高公务员调任工作公信度

淮安:着力提高公务员调任工作公信度

         

摘要

一是明确调任条件。市委组织部发文明确调任对象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职资历等方面具体标准,保证调任对象与调任职位人岗相适,防止出现因人选岗、随意降低调任门槛。二是规范调任程序。要求调任之前必须先由县(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调任方案,对调任工作的总体考虑、人选资格条件、调任单位编制及领导职数作出详细说明,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经市委组织部研究批复同意后方可提交县(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