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老友》 >为安度晚年 老年人可自主选择监护人

为安度晚年 老年人可自主选择监护人

         

摘要

近年来,老年人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何尊重老年人的意愿,有效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真正老有所依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应对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老年人权益不断受到侵犯的现象,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从法律层面完善了老年人的监护制度,进一步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案例:年过七旬的张奶奶有过两段婚姻,有一个亲生儿子和一个继子。老伴去世后,张奶奶一直独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