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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荒地不能写入家庭承包地合同

         

摘要

cqvip: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有些历史遗留问题会造成矛盾。二轮土地承包时,村干部将集体荒地写入某农户家庭承包合同,政府也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他村民要求变更该户的土地承包合同及承包经营权证,村委会应如何处理?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新技术》 |2017年第2期|58-59|共2页
  • 作者

    姚玉;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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