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诗评论》 >现代格律诗学的滥觞(下)

现代格律诗学的滥觞(下)

         

摘要

现代格律诗学的萌蘖 现代格律诗学的萌芽,几乎与胡适发起新诗革命同时。胡适、陈独秀发起文学革命后,刘半农很快发表《我之文学改良观》一文予以回应。此文在认同文学革命整体主张的前提下,又提出自己的一些独特见解,如“文言与白话可暂时处于对待的地位”。在韵文改良方面,刘半农所提看法与胡适等时人相差更大。与胡适推倒传统诗体、抛弃旧有诗歌体式、完全写自由诗的主张不同,刘半农提出“增多诗体”和“重造新韵”的诗学主张。1两者之中以“增多诗体”的主张更具启发意义。刘氏认为“诗律愈严,诗体愈少,则诗的精神所受之束缚愈甚,诗学决无发达之望”。因此,他认为当前新体诗要发展,必须增多诗体。除中国传统的绝诗、古风、乐府外,还应该向西方诗歌学习,从西方引入多样的诗体,以供选择。增多诗体有三条途径:一为“自造”,二为“输入他种诗体”,三为“于有韵之诗外,别增无韵之诗”。如此,“则在形式一方面,既可添出无数门径,不复如前此之不自由。……彼汉人既有自造五言诗之本领,唐人既有自造七言诗之本领。吾辈岂无五言七言之外,更造他种诗体之本领耶”2。

著录项

  • 来源
    《新诗评论》 |2013年第1期|208-237|共30页
  • 作者

    刘涛;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