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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犯罪的交叉形态

         

摘要

共同犯罪作为多个参与主体的一种反社会的交往合作形式,每一个参与者对整体行动的控制与影响的施加并不一定能够实现他所预期的结果,既可能因主体间认识的差异而产生错误,又可能因合作关系的破裂而导致行动的停滞,还可能因主体身份的区别而违反不同的法律规范。由此,形成了传统共同犯罪理论中必须面对的三个基本的交叉问题,即共犯与错误、共犯与中止和共犯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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