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博览》 >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性质的认定

论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性质的认定

         

摘要

夫妻共同债务应明确认定为"共同债务",将其作为一个债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即举债一方配偶以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和全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非举债一方配偶则以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为限承担债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