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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讯逼供举证责任

         

摘要

引言刑讯逼供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肉刑、变相肉刑或者精神折磨的方法,以逼迫并获取口供的行为.它发端于奴隶社会,根植于封建社会.它是建立在报应和报复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的.在普通百姓的印象中,凡审案必用刑,就连被奉为"清官"的包拯、海瑞等人,升堂也必呼"大刑伺候".刑讯逼供成为封建社会官员办案的定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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