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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教授序

         

摘要

<正>私法和公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区别于英美法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作为公法的对称,私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它调整市民社会中一切私人性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基础性地位。通过物权界定资源归属,通过契约实现资源流动,通过侵权责任救济受到损害的社会关系,通过亲属和继承给个人以家庭的温情与扶助,这些形成了大陆法国家对社会进行治理

著录项

  • 来源
    《私法》 |2005年第2期|13-14|共2页
  • 作者

    梁慧星;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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