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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姚良坤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案

         

摘要

<正>一、基本案情根据2003年12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三届八十五次)及2003年12月26日宝安区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公明光明高新园区征地协调会议纪要》的相关决定,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征地工作开始实施。2004年8月18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和原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办(现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下同)签订《光明南高新技术园区(公明片区)用地补偿工作包干协议书》,约定由原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办负责光明辖区内的土地及地上青苗、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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