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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豁免:法治中国的传统因子

         

摘要

伦理豁免纵贯中华伦理、中华法系,横通"作证豁免权"等现代法律制度,会通伦理和法律关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渊源深、土壤厚、生命力强.因此在功能意义上,它从消极防御、积极建设两方面直接敦睦伦理,最终从根本上调谐社会秩序,为法治中国培育积极因子.对每个人及其家庭而言,伦理豁免是有权敦睦伦理的优先权,是人道而公道的;在民间,伦理豁免经由家族自治、乡村绅士自治、行业自治等一步步发育出基层自治,由内而外、自下而上培育法治生长点;在制度上,伦理豁免适度限制公权力,保护伦理权,保障伦理圆满和绵延,在家和国、伦理和政治法律之间确定边界,防止国对家的挤压甚至侵犯,防止法律、政治等公权力对伦理私权利的不当介入和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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