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外国警务督察制度对我国警务督察制度建设的启示

外国警务督察制度对我国警务督察制度建设的启示

         

摘要

各国对于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大都有着明确细致的规定.英国设立有投诉警察独立监察委员会;法国警察机构内部设有专门的督察机构,由专门的督察员负责警务督察;澳大利亚的一些州设有廉政公署和警察廉政委员会.我国对于人民警察执法的监督在法律上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但其可操作性尚有可以继续完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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