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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及其合理性维度

         

摘要

哈贝马斯以“社会交往”、“对话”等概念为核心建构的商谈伦理学,将道德的理性基础从“意识理性”转换到“交往合理性”上,为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共生指明了一条可供选择的路径;然而,商谈伦理设计的现实交往的尺度和规范,也明显地投射出过于理想化的色彩.商谈伦理学给人们的启示是:在处理当今价值多元社会的一些矛盾时,我们既需要宽容的协商精神,又需要合理的制度约束,在宽容协商对话与制度规范约束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商谈伦理只有兼顾这两个维度,其设计才不至于流于乌托邦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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