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社会科学》 >爱欲、辩证法与书写——通向《斐德罗篇》的三种现象学解释

爱欲、辩证法与书写——通向《斐德罗篇》的三种现象学解释

         

摘要

作为中晚期柏拉图对话中最复杂的作品之一,《斐德罗篇》不仅向来是古典学界的研究重点与难点,而且也极大地触动了20世纪现象学家的强烈兴趣,其中,尤以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和德里达等为著。这三位现象学家分别着重围绕爱欲、辩证法以及书写等议题对《斐德罗篇》展开的种种哲学解释表明,他们在不同程度上都将柏拉图哲学——鉴于它或者遗忘了存在和美,或者遗忘了语言,或者遗忘了书写——看作支配整个传统西方哲学发展历程和模式的形而上学的柏拉图主义之源头,但柏拉图哲学本身的丰富内蕴不仅使其仍以十分积极且重要的方式参与着现象学道路的开辟与扩展,而且也是现时代条件下反思、批评乃至转化柏拉图主义传统不可或缺的资源。这些各富特色的哲学解释,作为三位现象学家就自身关切的主题与柏拉图文本进行“思想碰撞”的产物,先后带出了不同的柏拉图形象,即“没有苏格拉底的柏拉图”(海德格尔)、“重新苏格拉底化的柏拉图”(伽达默尔)以及“在书写中悼念着苏格拉底的柏拉图”(德里达)。这些不同的柏拉图形象也映射了三位现象学家各自的思想重心与运思方式上的差异和关联,以及他们在存在与伦理关系这一重要问题上的基本姿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