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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保留死刑——兼论对走私个罪死刑存废的立法策略

         

摘要

现阶段从走私罪的现状、走私罪的本质和危害、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刑法修正案(八)>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死刑的废除是不妥当的,走私个罪与个罪、刑与刑之间存在不均衡现象.应全面启动对走私罪的立法修正,重塑走私罪的立法类型和罪刑结构.建议分别设立走私应税货物物品罪、走私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罪和走私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和走私毒品应保留死刑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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