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三晋基层治理》 >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角色与职责的定位

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角色与职责的定位

         

摘要

简易程序虽然在各个诉讼环节对普通程序进行了简化,但是基本的控辩审三方诉讼构造应当具备。公诉人在简易程序中不出庭在理论上不符合控辩审三方应具备的诉讼构造,并且易导致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公诉人必须出庭,有关问题才得以解决。然而,简易程序又不同于普通程序,公诉人在简易程序中履行控诉与监督职能的同时应当有所侧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