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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人民警察的社会服务职能

         

摘要

社会服务职能是人民警察的基本职能之一。广义的社会服务职能包括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和服务公众;狭义的社会服务职能仅指服务公众。服务经济建设是指有效地打击犯罪,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服务社会是指坚持“管理也是服务”的理念,在社会管理中,一切从有利于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营造宽严有序的社会环境;服务公众就是在人民警察的责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做好助民、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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