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适用》 >对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慎重”适用缓刑的思考

对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慎重”适用缓刑的思考

         

摘要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犯罪也以各种新的形式不断出现.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分子,强化打击力度,促进廉政建设;与此同时,还应当认真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然而,对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宽大,在考虑一般宽大处理条件外,还应当注意到宽大后的社会效果,本刊选登的《对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慎重”适用缓刑的思考》一文提出对国家工作人员从事经济犯罪活动,决定宽大适用缓刑的,应当严格依法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