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适用》 >论不当得利法体系的漏洞填补

论不当得利法体系的漏洞填补

         

摘要

在刘忠友与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江西省福振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确立了善意得利人的得利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的规则.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说理态度颇值肯定.同时,对于虚假工程的工程承包合同,其不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