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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之完善

         

摘要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环境中最活跃的部分,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环节。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虽然我国1988年我国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并于2004年进行了修改,但是野生动物保护依然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薄弱环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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