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济宁学院学报》 >工伤事故赔偿中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的关系

工伤事故赔偿中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的关系

         

摘要

以工伤保险的方式赔偿工业事故和职业病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但是工伤保险无法全面赔偿受伤劳动者损失的现实状况,无疑是有损社会正义的.因此,在目前有些企业社会责任还不是很强、现行法律救济模式不变的情况下,对工伤保险赔偿不予赔偿的损害部分,应当通过增设用人单位的过错补充责任来弥补劳动者的实际损害,责令用人单位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当然,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工伤事故赔偿采纳替代模式必将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