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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若干争议问题辩析

         

摘要

"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可以作为内幕交易罪的客体内容,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证券信息保密"则不宜作为内幕交易罪的客体内容。"不作为型内幕交易"本身就是一个矛盾性提法,它包含着"不作为"与"内幕交易"的"作为"的对立。"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间接故意不能构成内幕交易罪;"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宜视为内幕交易罪的主观要件;由于"确定故意"未能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区分开,因而在内幕交易罪主观要件中就不宜适用"确定故意"来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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