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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治理主体的共生模式及稳定性分析

         

摘要

流域资源作为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来共同治理和保护,文章首先对流域治理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进行了博弈诠释,认为流域治理主体共生的前提是各成员因共同利益选择合作.在此基础上,借用Lo-gistic模型描述了各治理主体在流域治理中共生的形成过程,并对共生的稳定条件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对企业和公众的流域治理效果贡献较大,而企业和公众的参与对政府流域治理效果的贡献相对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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