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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美学对休谟美学的回应

         

摘要

从美学思想演进的逻辑来看,我们可以把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的一些论述,视为对休谟的回应。这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休谟和康德都认为美不仅包含了审美客体的属性,也包含了审美主体的规定,是主客体的统一;休谟和康德都坚持同情说;休谟认为美等于快感,而康德则认为美不等于快感;休谟坚持效用说,注重客体的内容,而康德反对效用说,注重客体的形式。前两个方面,是康德美学对休谟美学的吸收;后两个方面,是康德美学对休谟美学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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