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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摘要

根据违约与侵权二元划分的传统理论,合同之诉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学界的通说。但一些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不予赔偿不符合民事权利救济的基本原则。参酌国外的学说和立法、司法实践经验,我国应承认违约的精神赔偿,但应从严把握,避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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