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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检察环节的建构——以广西四市未成年被害人现状为例

         

摘要

调研发现,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主要分布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等直接侵害人身、财产权益的自然犯罪行为领域,实务中注重对未成年犯的法律援助,注重保障未成年犯的权益.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时,其所获得的法律援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检察环节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障,不仅包括其在审查起诉环节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法律援助对接,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也包括对侦查环节、审判环节司法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甚至包括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对其他具备一定协助义务的机关或团体、个人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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