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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及其历史命运

         

摘要

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可集中概括为五个方面:主权在民,政府接受群众监督;重视政权建设,倡导法制文明;力主健全法制,严格依法办事;保护民主权利,贯彻慎杀方针;正确处理党政关系,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遗憾的是,上述主张当时未被党内高层接受。1958年召开的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对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进行了无理清算,直接导致中国法制进程陷入低谷。假使当初能够采纳董必武的正确意见,就不会有后来"无法无天"的那一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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