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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信息公开对现代行政权正当性的证成——以杭州市政府开放式决策为例

         

摘要

信息公开的制度价值并不限于监督依法行政与保障信息获取权。以杭州市政府开放式决策实践为观察样本,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重大事项的保障作为制度基点,构建了吸纳多元意见的信息渠道,将公众的直接参与导入政府的日常决策。开放式决策模式的实质目的在于证成现代行政权的正当性。在开放式决策的视角下,信息公开正是以充分主动公开作为参与的前提、以保障申请公开获得更广泛的决策认同、以互动协商促进决策结果合理化的多维视角化解现代行政权的正当性危机。把握信息公开重塑现代行政权正当性的关键作用,重新认识信息公开的制度价值理念,将促进行政机关更为主动、积极地回应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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