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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归义军时期敦煌寺院的人事活动

         

摘要

吐蕃归义军时期敦煌寺院的财产收支中有一类特殊的项目,名曰“人事”。关于“人事”一词,从古至今有着诸多含义,其含义之一即是指赠送的礼物或酬物。如韩愈《奏韩弘人事物表》云:“右臣先奉恩敕撰《平淮西碑文》,伏缘圣恩以碑本赐韩弘等;今韩弘寄绢五百匹与臣充人事,未敢受领,谨录奏闻,伏听进上。谨奏。”但是,在不同时期,“人事”又成为因升迁而进行讨好贿赂的行为,如《后汉书·黄琬传》记载:“时权富子弟,多以人事得举。”甚至发展到唐代,在诸道州府的非财政支出中就有一项名为“人事用度”。据李锦绣先生的研究,“人事支出成为唐代地方固定支出项目,为唐后期财政史上的独特现象。人事支用应始于肃代之际。”而且,“长庆之后,人事风气愈演愈烈,中央不但允许人事存在,还颁令定额,力求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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