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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唐代家庭中父母的角色及其與子女的關係

         

摘要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多方面的,規範這種家庭倫理關係的有三種力量,第一,國家奉行的儒家意識形價值,亦即禮制文化的要求,它是一種正統輿論力量;第二,浸潤着儒家禮制文化的成文法典--唐律的有關規定,它是通過國家權力强制保證的約束力量;第三,在實際的家庭生活中,父母與子女的角色要有更多的人情意味,形成某種習俗和例,可以視之文化上的小傳統.但是,這三種力量並非總是形成合力,有17.17.形成某種)力.本文試圖o唐代父母的角色出發,在討論家庭關係形的基礎上,進一步分析綱常倫理(大傳統)、成文法律(國家權力)與生活中的人情事理(小傳統)之間的)力與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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