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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中受益第三人请求权基础

         

摘要

第三人利益合同之受益第三人享有对债务人的直接给付请求权,这是受益第三人能独立提起诉讼的请求权基础。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皆立法明文规定了受益第三人的给付请求权,给予受益第三人请求权基础,从而确认第三人的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顺应现代契约法发展趋势,改变了合同法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第465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作了灵活性规定,第522条第2款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明文化受益第三人的直接给付请求权,从而奠定受益第三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请求权基础,受益第三人由此获得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得以对债务人提起给付之诉与损害赔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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