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子《大学章句》改前人训释“格物致知”之“格”为“来”,将“格”训为“至”,“格致”的方向为心“推及”物,但又以“来”收物于心,阳明“格致”则是直接把吾心之良知送到事事物物。朱子阳明“格致”方向的功夫论分歧,不是“心—物—心”的方向分殊,而首先是“心物内外”问题。对朱子而言,物在心外,人与物不同,物与物也不同,心不同于理;对阳明而言,物在心中,物与己相同,物与物也相同,心即是理。朱子与阳明所理解的格致方向之别反映“人心—外物—天理”三层关系的理解之异,正是宋代开始的近世中国“私情”与“公理”的关系张力的表现。由“心物内外”引发“公私之别”的思考,对朱子的心性问题、理气问题、形上形下问题,可有新的“豁然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