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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典对我国民法典法典化的启示

         

摘要

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以法、德为代表的民事立法的法典化浪潮席卷全球。法、德两国制定民法典是国家统一。政权稳定、商品经济发达的必然要求。中国的法制构建实际上正是借鉴和继受大陆法系法制,特别是在德国法制的基础上建立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在其体规则和制度上借鉴和吸收英美法系法制的内容,以补充和完美整体法制。本文根据对德国民法典历史的考察以及现实的分析,从而判断出在制定我国民法典的过程中应采取的方法模式,在借鉴既有的法典的同时,又不能完全照搬,应该形成具有的特色、可实际操作性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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