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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立法守护城市之“肺”

         

摘要

6月1日起,《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出台和施行,顺应了人民群众建设绿色宜居城市的愿望,为全方位守护城市绿化、建设美丽家园提供了法治保障。为了增强群众爱绿、护绿、树绿的意识,《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城市绿化成果的权利,有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义务,对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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