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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行医行为责任的法律认定

         

摘要

看了《江淮法治》2002年第二期胡建成等作者的《非法行医诊疗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一文,关于其行为责任的认定问题,我想从刑法的角度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由于我国实行罪责自负原则,一个人只对自己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查明某一危害结果与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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