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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朗读腔”

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在小学语文教学实践当中,朗读是教师引导学生感悟、思考,获得审美情趣的重要手段。在语文教育当中,受制于小学低段学生的阶段性认知特点,艰深的文本分析是无法适应这个阶段语文教学特点的。与此同时,小学阶段又是学生在朗读课文时最认真对待、全情投入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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