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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权力边界就是法律法规

         

摘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准确规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一个多月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就深化“放管服”改革谈到规范权力运行的问题。他强调,“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畸轻畸重”,“政府的权力边界就是法律法规,有权不能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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