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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公司诉香港美通公司、天津美通公司拖欠海运费、港杂费纠纷案

         

摘要

原告:天津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范欣欣,天津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胡镇,天津市瀚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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