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长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认真查处了一些特别重大事故。为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搞好安全生产,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全国安全生产中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一九八九年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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