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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南京市玄武区等60个县(市、区)为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通知

         

摘要

<正>苏政办发[2016]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部署,积极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17号)精神,经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评审,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命名南京市玄武区等60个县(市、区)为"江苏省人口协调发展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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