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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改造传统化工产业——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技术政策与标准处处长胥树凡

         

摘要

世界各国的环保战略在过去几十年都走过了一段以末端治理为主的弯路。美国和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分别为GDP的2.1%和4.0%,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在20世纪70年代曾经达到1.3%~2.8%,而中国在整个“九五”期间也没有超过1%。国际经验表明,该比例如果达到1%~1.5%,只能基本控制污染加剧,达到2%~3%,才能逐步改善环境。但这已使许多政府部门和企业感到很大的经济压力,有的甚至不堪重负。传统的环保战略,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割裂开来,只关注经济活动造成的负面的生态和环境后果,已被证明不能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年代初,一个全新的环境保护理念——循环经济,被环境理论学家们首次提出。到了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随着人类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的深入,循环经济才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快速的发展。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日本.美国、英国、法国等,相继将循环经济作为本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在循环经济的探索和实践中取得显着成效。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驱国家,于1998年制定了《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日本采用了自上而下的办法,即先建立综合性的《废物综合再生利用法》,而后在此法指导下建立各具体领域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如《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建筑工程材料再生资源法》等;美国目前虽然整体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但半数以上的地方都制定了不同形式和不同类型的再生循环利用法规。值得关注的是,日本政府还在上世纪末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其目标是在2010年前将本国建成“生态型循环经济和循环社会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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