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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机构预算监督低效的原因分析

         

摘要

自《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实施和部门预算推行以来,国家不断强化政府预算改革,尤其是强化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的监督能力,推动了人大预算监督逐渐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但在社会集体呼唤民主政治制度、国家坚定推进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目前人大对政府预算的监督效果仍然不够理想,直接表现为审计报告中政府预算执行的违法和低效现象的普遍存在。

著录项

  • 来源
    《财政监督》 |2013年第22期|42-45|共4页
  • 作者

    谢玲玲;

  •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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