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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54号建议的答复

         

摘要

李树仙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从国家层面加大对玉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生态补偿资金支持的建议”,由我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部联合农业农村部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财政部持续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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